中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規模已高達60萬億元,在財政收支矛盾加劇、政府堅持“過緊日子”的背景下,如何管好用好這筆資產、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成為政府和社會關注熱點。近期,一些省份陸續公開了2023年當地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(下稱“審計報告”),在肯定地方加強管理、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的同時,也指出一些部門單位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存在四大問題。這些問題包括,在基礎管理方面,一些部門單位資產登記、核算不完整等,造成資產底數不清,賬實不符;在資產配置方面,存在超標準配備辦公設備,或未科學論證購置設備后使用效率低;在資產使用環節,有些未經審批、無償或低價出租出借國有資產等,租金未及時上交國庫,而旨在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的公物倉資產運營方面,一些地方發現使用效率不高;在資產處置環節, 一些部門單位違規處置,或資產閑置長期未處置。為解決這些問題,近些年從中央到地方正在出臺相關法規,強化管理,比如不久前財政部發布《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辦法》(下稱《辦法》)。而地方也應克服“重資金輕資產、重購置輕管理、重審批輕監管”思想,明晰權責,提高管理人員能力,借助信息化系統和績效評價考核機制,真正提高行政事業國有資產使用效益。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包括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占有、使用的國有資產和依法支配的公共基礎設施、政府儲備物資、保障性住房等國有資產。它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能、保障政權運轉以及提供公共服務的物質基礎。隨著經濟社會高速發展,行政事業單位工作條件改善,相應資產規模越來越大。財政部數據顯示,2022年全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總額59.8萬億元、負債總額12.4萬億元、凈資產47.4萬億元。在經濟下行、財政收入增長放緩的大背景下,財政剛性支出壓力不減,收支矛盾有所加大。為了緩解收支矛盾,政府過緊日子削減不必要支出,而盤活龐大行政事業單位資產,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也更為迫切。審計部門也緊盯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情況,以促進國有資產利用效率的提高及資產保值增值。由于一些部門單位領導管理意識不足,“重采購、輕管理”,沒有專門資產管理人員等,導致審計經常發現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底數不清、賬實不符等問題。審計署今年6月披露的《國務院關于202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》顯示,審計的33個部門中,17個部門少計漏記約13.5萬平方米房產、151.5畝土地、31.9億元設備物資或無形資產等。廣東審計報告稱,資產登記、核算不完整。如3個部門、1家所屬單位和8所高校存在賬外資產,涉及房產和土地約47.6萬平方米、設備等資產原值5.2億元。3個部門、1家所屬單位和4所高校部分資產有賬無實、在建工程未及時結轉固定資產等,涉及房產約19.8萬平方米、設備等資產原值1.2億元。北京審計報告稱,11家單位超標準配置辦公設備等約1558.2萬元。山西審計報告指出,15個單位超標準配置資產216.3萬元。天津審計報告稱,5家單位超標準配備計算機、復印機、碎紙機等辦公設備214臺。部分單位在資產購置時缺乏科學論證,盲目購置,最終導致資產閑置等問題,造成財政資金浪費。山東審計報告稱,7家單位價值約2509.8萬元的計算機、路由器、交換機等辦公設施、專用實驗設備閑置。廣東審計報告稱,3所高校部分租入房產閑置,涉及租金支出約3915.7萬元。審計署上述報告發現,8個部門的約19.5萬平方米房產、874.1畝土地、405輛公務用車、1億元辦公家具及儀器設備等資產使用效率低下或閑置,最長達21年。在資產使用環節,除了資產長期閑置等問題外,未經審批違規出租、使用情形造成國資收益損失情況時有發生。比如,廣東審計報告稱,1家所屬單位和3所高校低價出租資產、少收或未收租金等,涉及金額約1507.8萬元。審計署上述報告稱,2個部門因低價出租國有資產,造成國有資產收益損失約5056.6萬元。1個部門1132平方米底商房產長期未收回管理,由外部單位及個人轉租獲利,造成國有資產收益損失。為了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率,減少資產閑置,不少地方探索行政事業單位公物倉管理,即對列入公物倉資產開展調劑使用、共享共用。這發揮了一定作用,節約了部分財政資金,但審計也發現公物倉資產運營效率不高,執行效果不佳。比如山東審計發現,在公物倉有1326臺平板電腦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下,2023年有22家單位新購置平板電腦8075臺、833.48萬元,未優先調撥公物倉閑置資產。而一些部門單位違規處置資產或任由資產閑置不處置,也是審計發現較多的問題。比如,重慶審計報告指出,4個部門(單位)及其下屬單位未經批準處置房屋設備859.25萬元。安徽審計報告稱,5個部門和1家所屬單位待報廢資產約1293.2萬元未及時處置,1個部門和3家所屬單位資產處置存在價格不公允、處置程序不符合規定等問題,涉及資產129.5萬元。寧夏審計報告表示,1個單位未及時處置國有資產,造成損失116.19萬元。上述審計發現的問題,并非新問題。而根據一些審計人員、專家分析,上述問題產生的原因,既跟一些部門單位領導干部管理意識不強,對相關工作不夠重視,缺少專門的管理人員有關,也跟相關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制度、法規不夠完善,內部控制、績效評價制度不健全有關。比如2021年2月,國務院發布《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》,這是我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規,對資產配置、使用和處置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,目的是加強管理和監督,促進國有資產管理的法治化、規范化、科學化。而2024年9月財政部印發了前述《辦法》,與此前相關法規一起,構成完整覆蓋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從“入口”到“出口”的全鏈條管理制度體系。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在近日解讀《辦法》時稱,財政部將加強對地方財政部門的業務指導。積極與地方財政部門溝通交流,推動地方財政部門因地制宜,結合當地管理實際情況,制定具體規定,完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制度體系。對照上述新規,近些年江蘇、吉林、安徽、江西、湖北等省份也相繼出臺或修訂當地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等,完善管理制度機制。而隨著制度逐步完善,要解決上述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中暴露的老問題,顯然還需要相關領導干部提高對資產管理的重視程度,學習相關法規,尤其是強化資產管理人員、財務人員等的培訓力度,提高業務水平,并完善內部資產管理制度和處置報批程序,規范國有資產購置、使用、處置。為了強化管理,專家建議加強信息化建設,構建完備的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,并與預算系統、非稅系統結合起來,提高監管效率。除了強化財政、審計、人大等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外,專家建議要逐步提高國有資產信息公開透明度,接受社會公眾監督。比如,廣東審計報告稱,對審計發現的問題,有關部門單位堅持邊審邊改,開展資產盤點,加強國有資產登記及賬務處理,新增入賬資產約5790.3萬元,追收租金約21.9萬元。